禮賓府裝修費千五萬 (2005-08-11 04:05:00)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港府計畫動用九百五十萬元,裝修禮賓府,為特首曾蔭權遷入作準備。曾蔭權指示,要盡量維持建築物的特色,但他會在室外添置魚池,讓他的 心愛錦鯉有容身之所,有關工程涉及三十萬元。特首辦發言人回應謂,魚池會與禮賓府的布局相配合,而以往的港督也曾經在禮賓府中作工程改動。若連同五百萬的基本翻新工程,整個裝修項目共耗資千五萬。曾蔭權最快將在十一月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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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曾蔭權特首,筆者並無特別喜惡,剛開始上任(一個月)的他既未有重大施政失誤,而且基於種種客觀條件(只做兩年,而且不能改組政策官員),也相信因沒大可為情形下能平平安安做其「看守特首」兩年。近日熱爆的改建禮賓府(港督府)的話題中,令筆者心中想起了標題中的四個大字。

作為其中一個全球最發達地區,人均收入超過二萬美元的地區行政首長,像前特首住Apartment的話只會貽笑大方。世界各地每當改朝換代,裝修改建總統(首相、總理…etc)府,給予新主人一個滿意的環境均是一件正常不過的事情,為甚麼當香港新特首當選後改建自己官邸會像現在一樣軒然大波?是立會議員盡忠職守還真的是有一點嘩眾取寵?

當然,有人會說政府每用一分一毫均為人民所出,用一分一毫也應向人民負責,但其實作為行政長官,裝修改建官邸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又何責要負呢?筆者也不是說非常贊成,說:建得好、建得妙。但誠如標題的四個字,用那區區(千五萬中的)三十萬作一件合情合理合法的事,與你何干?

不要誤會筆者只會著政府浪費金錢,其實筆者也為香港政府及市民想到一個省錢的方案的,不妨在此分享一下 : 建議就是用每年象徵性租金一元向前特首董建華徵用他位於嘉惠園的前特首官邸作為永久特首府,也不用浪費了前任特首的保安改建而且能省回不少修葺費用,只要準時交管理費就成了。